浙江大學(Zhejiang University),簡稱“浙大”,坐落于“人間天堂”杭州。前身是1897年創建的求是書院,是中國人自己最早創辦的新式高等學校之一。1928年更名為國立浙江大學。中華民國時期,浙江大學在竺可楨老校長的帶領下,崛起為民國最高學府之一,被英國科學史家李約瑟譽為“東方劍橋”,迎來了浙大百年歷史中最輝煌的時期。竺可楨老校長因其歷史貢獻,成為了浙大校史中最偉大的人,并為浙大確立了“求是”校訓和文言文《浙江大學校歌》。
浙江大學直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國著名頂級學府之一,是中國“學科最齊全”、“學生創業率最高”的大學,是首批7所“211工程”、首批9所“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之一,是九校聯盟、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世界大學聯盟、環太平洋大學聯盟的成員,是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
截至2016年12月,學校有紫金港、玉泉、西溪、華家池、之江、舟山、海寧等7個校區,占地面積4265678平方米,校舍總建筑面積2575983平方米,圖書館總藏書量693.5萬冊。學校有7個學部,36個專業學院(系),1個工程師學院,2個中外合作辦學學院、7家附屬醫院。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4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21個。有全日制在校學生48762人,其中碩士研究生15092人,博士研究生9537人;留學生6237人,其中學位生3498余人。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學校,是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的若干所重點大學之一。浙江大學前身求是書院成立于1897年,為中國人自己最早創辦的新式高等學府之一。1952年,在全國高等院校調整時,曾被分為多所單科性學校,部分系科并入兄弟高校。1998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學、杭州大學、浙江農業大學、浙江醫科大學合并組建新的浙江大學。經過一百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學校已成為一所基礎堅實、實力雄厚,特色鮮明,居于國內一流水平,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的研究型、綜合型大學。現任校長是中國科學院院士、固體力學專家楊衛教授。
學校位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風景游覽勝地──浙江省杭州市。其北依蘇滬,東接甬港,南聯閩粵,是中國東南沿海長江三角洲地區的重要城市。學校設紫金港、玉泉、西溪、華家池、之江等5個校區,占地面積5.18平方公里,分布于杭州市區不同方位。校園依山傍水,環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與西湖美景交相輝映,相得益彰,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浙江大學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以嚴謹的求是學風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以執著的創新精神創造出了豐碩成果,蜚聲海內外,曾被英國著名學者李約瑟譽為“東方劍橋”。竺可楨、馬寅初、盧嘉錫、蘇步青、錢三強、王淦昌、貝時璋、陳建功、錢令希、談家楨、谷超豪、鄭曉滄、梁守槃 、夏承燾、姜亮夫、李政道、吳健雄、路甬祥、潘云鶴等著名學者都曾在校工作或學習。浙江大學校友中當選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的有160余人,其中在浙大就學者就有90余人。
浙江大學的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等十一大門類。學校現有112個本科專業,43個博士后流動站,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1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42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17個,另有臨床醫學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以及法律碩士(JM)、工商管理碩士(MBA、E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碩士、體育碩士、農業推廣碩士、風景園林碩士、獸醫碩士、公共衛生碩士、工程碩士、建筑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漢語國際教育14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學校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4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21個。國家重點(專業)實驗室14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5個,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3個。國家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7個,國家工科基礎課程教學基地4個,國家戰略產業人才培養基地3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1個和國家動畫教學研究基地1個。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8400余人,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13人,中國工程院院士13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職人員1200余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職人員2400余人。全校有全日制在校學生39000余人,其中:碩士研究生9500余人,博士研究生6600余人,本科生22900余人;另有攻讀專業研究生學位6200余人,外國留學生1700余人。
學校綜合辦學條件優良,基本設施齊備。校舍總建筑面積193余萬平方米。擁有計算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等先進的教學科研機構。科學館(樓)、體育館(場)、活動中心、游泳池等各類公共服務設施齊全,為全校師生員工的學習、生活、開展中外學術和文化交流活動提供了條件。學校圖書館總建筑面積8.3萬余平方米,總藏書量584萬余冊,是全國規模最大、分布面最廣、學科覆蓋最全的綜合性大學圖書館之一。出版社1家。附屬醫院6家,總床位數6376張。學校還創辦了浙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并在南昌、寧波等地設立了分園。總長達68公里的高速計算機骨干網絡以及特設的公交線路將各校區和附屬醫院聯為一體。
“國有成均,在浙之濱”。如今,有著百年輝煌歷史的浙江大學,肩負著新的歷史使命。作為中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試點之一,她將通過改革與發展,努力建設成為以“綜合型、研究型、創新型”為辦學特色,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為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和民族振興、國家富強做出應有的貢獻。
截至2014年6月,浙大設有7個學部,37個學院(系),本科專業123個。
學院 |
下屬系別 |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 |
哲學系、文物與博物館學系、中國語言文學系、歷史學系、藝術學系 |
浙江大學藥學院 |
中藥科學與工程學系、藥學系 |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 |
經濟學系、國際經濟系、金融學系、財政學系 |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
法學系 |
浙江大學教育學院 |
體育學系、教育學系、公共體育部 |
浙江大學管理學院 |
農業經濟與管理系、旅游管理系、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系、會計與財務管理系、企業管理系 |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
政府管理系、社會保障與風險管理系、土地管理系、政治學系、信息資源管理系、城市發展與管理系、社會學系 |
浙江大學電氣工程學院 |
應用電子學系、系統科學與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 |
浙江大學建筑工程學院 |
建筑學系、區域與城市規劃系、土木工程學系、水利與海洋工程學系 |
浙江大學航空航天學院 |
航空航天系、工程力學系 |
浙江大學軟件學院 |
軟件開發技術系、軟件項目管理系、嵌入式軟件系、金融信息技術系、信息產品設計系、移動互聯網與游戲開發系、商務智能技術系、軟件與服務工程系、現代物流信息技術系 |
浙江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技術系、生物科學系、生物信息系 |
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 |
環境工程系、資源科學系、環境科學系 |
浙江大學動物科學學院 |
動物科技系、特種經濟動物科學系、動物醫學系 |
浙江大學農業與生物技術學院 |
應用生物科學系、園藝系、農學系、茶學系、植物保護系 |
浙江大學傳媒與國際文化學院 |
新聞與傳播學系、國際文化學系、影視藝術與新媒體學系(籌) |
浙江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數字媒體與網絡技術系、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系、工業設計系 |
浙江大學外國語言文化與國際交流學院 |
外國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系、亞歐語言文學系、英語語言文學系 |
浙江大學生物醫學工程與儀器科學學院 |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儀器科學與工程學系 |
浙江大學生物系統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 |
生物系統工程系、食品科學與營養系 |
其它獨立院系 |
思想政治理論教學科研部、數學系、物理學系、化學系、地球科學系、心理與行為科學系、機械工程學系、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能源工程學系、化學工程與生物工程學系、海洋學院、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系、光電信息工程學系、信息與電子工程學系、控制科學與工程學系、基礎醫學系、臨床醫學一系、臨床醫學二系、臨床醫學三系(含護理系)、口腔醫學系、公共衛生系 |
中國科學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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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孝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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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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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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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端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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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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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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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之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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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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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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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位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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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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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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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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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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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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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優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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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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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石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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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云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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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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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先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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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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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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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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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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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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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名稱 | 帶頭人 | 批準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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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圖學教學團隊 | 陸國棟 | 2007 |
化學基礎課程教學團隊 | 王彥廣 | 2007? |
數學建模方法與實踐教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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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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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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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導論教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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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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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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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當代文學系列課程教學團隊 | 吳秀明 | 2009 |
生物系統工程專業核心課程教學團隊 | 應義斌 | 2009 |
程序設計系列課程教學團隊 | 陳越 | 2009 |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專業系列課程教學團隊 | 岑可法 | 2009 |
機械制造基礎實踐教學團隊 | 潘曉弘 | 2010 |
電類專業基礎課程教學團隊 | 韋巍 | 2010 |
生理科學實驗課程教學團隊 | 來茂德/夏強 | 2010 |
學校擁有國家重點一級學科14個,國家重點二級學科2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8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9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72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29個。在基本科學指標(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簡稱ESI)全部22個學科中,浙江大學有18個學科進入世界前1%,其中8個學科進入世界學術機構前100位。
重點學科
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4個) | 數學 | 化學 | 機械工程 | 光學工程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電氣工程 | |
土木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 | 園藝學 | 農業資源利用 | |
植物保護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 | ﹉﹉﹉﹉﹉﹉ | |
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21個)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應用心理學 | 中國古典文獻學 |
理論物理 | 凝聚態物理 | 植物學 | 生物物理學 | |
生態學 | 固體力學 | 通信與信息系統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
化學工程 | 農業機械化工程 | 環境工程 | 作物遺傳育種 | |
特種經濟動物飼養 | 內科學(傳染病) | 兒科學 | 外科學(普外) | |
腫瘤學 | ﹉﹉﹉﹉﹉﹉ | ﹉﹉﹉﹉﹉ | ﹉﹉﹉﹉﹉ | |
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0個) | 外國哲學 | 政治經濟學 | 計算機軟件與理論 | 生物化工 |
動物營養與飼料科學 | 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 | 婦產科學 | 眼科學 | |
藥物分析學 | 農業經濟管理 | ﹉﹉﹉﹉﹉ | ﹉﹉﹉﹉﹉? | |
學位授予 | ||||
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8個) |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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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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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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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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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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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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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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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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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語言文學
|
外國語言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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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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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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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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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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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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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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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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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
|
生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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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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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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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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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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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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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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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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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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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與技術
|
|
信息與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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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學與工程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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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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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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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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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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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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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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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與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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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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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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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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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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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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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藝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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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資源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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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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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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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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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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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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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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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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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
|
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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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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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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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經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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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72個) | 哲學 |
理論經濟學
|
應用經濟學
|
法學
|
政治學
|
社會學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教育學
|
|
心理學
|
體育學
|
中國語言文學
|
外國語言文學
|
|
考古學
|
中國史
|
世界史
|
地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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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
|
海洋科學
|
地質學
|
生物學
|
|
科學技術史
|
統計學
|
力學
|
機械工程
|
|
光學工程
|
儀器科學與技術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
|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土木工程
|
|
水利工程
|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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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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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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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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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
軟件工程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畜牧學
|
水產
|
|
基礎醫學
|
臨床醫學
|
口腔醫學
|
中西醫結合
|
|
藥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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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經濟管理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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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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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與影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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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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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重點建設的“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之一。浙江大學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學(國標碼10335)和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兩個代碼招生,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浙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浙江大學,學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余杭塘路866號。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為全日制公辦本科。
第三條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達到外方合作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由外方合作學校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四條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浙江大學成立學校招生委員會,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作為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考區招生工作組負責浙江大學在該考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工作。
第八條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浙江大學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等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浙江大學本科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為服務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戰略決策和我國高等教育國際化戰略,充分發揚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優勢,浙江大學在海寧設立國際校區,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和浙江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聯合學院兩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專業為生物醫學、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與計算機工程、土木工程。學生學習地點為海寧國際校區。對于有招生計劃地區的考生,國際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學校其他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對于沒有招生計劃地區的學校其他專業考生,可以申請轉國際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十一條根據醫藥類考生報考特點,浙江大學醫學院、藥學院、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所屬醫學試驗班類、預防醫學、藥學類和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等,以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實行單獨招生代碼,單列招生計劃,單獨設定提檔分數線,實行單獨錄取。
第十二條浙江大學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浙江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十四條浙江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專業或分大類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
第十五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
第十六條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調劑者,待所有進檔考生專業志愿錄取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大類或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未錄滿大類(專業)錄取要求者,予以退檔處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招收無志愿考生。
第十七條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數不足時,浙江大學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條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必修科目和綜合素質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獲得浙江大學自主生資格考生的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1A1B;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考生的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2B。
第二十條浙江大學錄取的學生在入學一年內確認主修專業。在本科教學中,教學計劃要求的必修外語課程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
第二十一條浙江大學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浙江大學對學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錄取的考生在入學三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對保送生、自主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員、美術類專業和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等特殊類招生項目的考生,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浙江大學當年相應各類招生簡章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為服務和支撐國家海洋發展戰略,浙江大學在舟山設立校區,海洋科學、船舶與海洋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海洋工程與技術4個專業的學生前兩年在紫金港校區學習,后兩年在舟山校區學習。
第二十六條提前批次專業大類錄取政策
我校與有關省級招辦協商部分專業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相關專業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未錄滿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錄取的學生,主修專業確認及轉專業范圍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關專業。學生可以輔修其他類專業或修讀雙學位。
第二十七條根據浙江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主修專業確認到農學、園藝、植保、茶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6個專業的浙江籍學生將免交學費。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浙江大學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物價局核準標準,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先按學年制收費標準進行預收。工科類(包括工業工程專業)、醫學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人?學年;農林類專業55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5300元/人?學年。軟件工程專業第一至第二學年6000元/人?學年,第三學年16000元/人?學年,第四學年10000元/人?學年。竺可楨學院混合班按工科類專業收費,第一至第二學年6000元/人?學年,后兩年按學生主修專業學費標準執行。臨床醫學專業八年制前四年按醫學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收費。每學年按所修學分結算,畢業前進行學費總結算。臨床醫學專業八年制后四年按照當年(入學后第五年)博士生學費標準收取。
以下24個專業學費標準將在原有基礎上浮15%: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建筑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工業設計、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臨床醫學(8年制)、生物醫學、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會計學、財務管理、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工業工程。
海寧國際校區所有專業: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物價局核準標準,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標準:12萬元/人?學年。
第二十九條浙江大學學生公寓(除國際校區外)住宿費:不超過1600元/人?學年。
海寧國際校區公寓住宿費:8000元/人?學年。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浙江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浙江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浙江大學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
電子郵件:zsc@zju.edu.cn。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1-8898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