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Wuhan University),簡稱“武大”,是一所位于湖北武漢市的綜合研究型大學,其辦學源頭溯源于清朝末期1893年湖廣總督張之洞奏請清政府創辦的自強學堂,已有一百多年歷史,1913年改名國立武昌高等師范學校,1926年組建國立武昌中山大學,1928年定名國立武漢大學,是民國四大名校之一。1949年新中國成立更名武漢大學沿用至今。
武漢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副部級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2011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同時是“111計劃”、“珠峰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和“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等重點建設的中國頂尖名牌大學,是與法國高校聯系最緊密、合作最廣泛的中國高校,是世界權威期刊《Science》列出的“中國最杰出的大學”之一。
武漢大學是中國著名的風景游覽地,學校坐擁珞珈山,環繞東湖水,占地面積5187畝,建筑面積262萬平方米。中西合璧的宮殿式建筑群古樸典雅,巍峨壯觀,堪稱近現代中國大學校園建筑的佳作與典范,被稱為中國最美麗的大學校園,武大櫻花約在每年三月中下旬開始開放。
截至2015年9月,武漢大學在校學生總計57886人,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43個,博士學位授予權二級學科250個,博士后流動站32個;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5個,共覆蓋了29個二級學科,另有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7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6個。設有三所三級甲等附屬醫院。
江城多山,珞珈獨秀;山上有黌,武漢大學。
武漢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武漢大學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廣總督張之洞奏請清政府創辦的自強學堂,歷經傳承演變,1928年定名為國立武漢大學,是近代中國第一批國立大學。1946年,學校已形成文、法、理、工、農、醫 6大學院并駕齊驅的辦學格局。新中國成立后,武漢大學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1958年,毛澤東主席親臨武大視察。1993年,武漢大學百年校慶之際,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人題詞祝賀。改革開放以來,武漢大學在國內高校中率先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各項事業蓬勃發展,整體實力明顯上升。1999年,世界權威期刊《Science》雜志將武漢大學列為“中國最杰出的大學之一”。2000年,武漢大學與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武漢測繪科技大學、湖北醫科大學合并組建新的武漢大學,揭開了學校改革發展的嶄新一頁。合校十多年來,學校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不斷提升,2011年,學校進入英國《泰晤士報》世界大學排名400強。
回眸過去,篳路藍縷,勵精圖治,玉汝于成。珞珈山上風云際會,周恩來、董必武、陳潭秋、羅榮桓曾在這里指點江山;辜鴻銘、竺可楨、李四光、聞一多、郁達夫、葉圣陶、李達等曾在這里激揚文字。一百多年來,武漢大學匯集了中華民族近現代史上眾多的精彩華章,形成了優良的革命傳統,積淀了厚重的人文底蘊,培育了“自強、弘毅、求是、拓新”的大學精神。
武漢大學環繞東湖水,坐擁珞珈山,校園環境優美,風景如畫,被譽為“中國最美麗的大學”。學校占地面積5167畝,建筑面積260萬平方米。中西合璧的宮殿式建筑群古樸典雅,巍峨壯觀,26棟早期建筑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武漢大學學科門類齊全、綜合性強、特色明顯,涵蓋了哲、經、法、教育、文、史、理、工、農、醫、管理、藝術等12個學科門類。學校設有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理學、工學、信息科學和醫學六大學部37個學院(系)。有124個本科專業。5個一級學科被認定為國家重點學科,共覆蓋了29個二級學科,另有17個二級學科被認定為國家重點學科。6個學科為國家重點(培育)學科。43個一級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58個一級學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有38個博士后流動站。設有三所三級甲等附屬醫院。
武漢大學名師薈萃,英才云集。學校現有專任教師37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600余人,有7位中國科學院院士、8位中國工程院院士、3位歐亞科學院院士、9位人文社科資深教授、22人次“973項目”(含國家重大基礎研究計劃)首席科學家、6位“863項目”計劃領域專家、5個國家創新研究群體、43位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15位國家級教學名師。
武漢大學科研實力雄厚,成就卓著。學校有5個國家重點實驗室、2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1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5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還擁有7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0個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人才培養基地、9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和1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
2000年以來,學校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發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獎三大獎57項,SCI論文數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數均位列全國高校前列,在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中獲獎數居全國高校前三位,國家社科基金課題、教育部社科課題均居全國高校前列,并有數十項成果獲得國家“五個一”工程獎、國家圖書獎、中國圖書獎。學校連續十余次榮獲深圳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優秀產品獎(成交獎)和優秀組織獎。
武漢大學積極利用自身的科技、智力資源優勢,通過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的方式,與企業和科研機構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合作,共同建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平臺,聯合創辦了70多家高新技術企業,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時也促進了學校的發展。
學校參與了三峽工程、南水北調、西電東輸等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科學研究和工程建設,在南北極科學考察、重大傳染性疾病防治等科技攻關中不斷取得新的突破,馬協型、紅蓮型雜交稻、高頻地波監測雷達、GPS全球衛星定位與導航、高性能混合動力電池等應用型科技成果不僅具有重大的科學理論價值,還產生了巨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人文社會科學的專家學者充分發揮“智囊團”和“思想庫”的作用,積極探索關系國家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人類進步的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取得了一批具有重大理論意義與應用價值的科研成果,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理論保證和智力支持。大型漢語工具書《故訓匯纂》、譯著《康德三大批判新譯》、學術專著《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歷史與現實》等成為新時期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標志性成果。
求知在武大,成才在珞珈。武漢大學率先提出“創造、創新、創業”教育的新理念,培養“厚基礎、寬口徑、高素質、創新型”復合人才,積極探索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人才培養模式。學校現有普通本科生32441人,碩士研究生13918人,博士研究生7477人,其中包括港澳臺僑學生1037人,另有外國留學生1477人。建校以來,學校共培養了40多萬名各類高級專門人才,僅兩院院士就有100余人,為國家建設和社會進步做出了重要貢獻。
令人矚目的高水平辦學成就,為武漢大學贏得了廣泛的國際聲譽,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頻繁,學校與45個國家和地區的415所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
傳承百年輝煌,盡展名校風采。面對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武漢大學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制定了建設成為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大學的總目標,明確了建設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大學的發展定位,致力于推動學者、學科、學術、學風、學生的協調發展,不斷提高學校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各項工作在穩定中發展,在創新中前進,學校整體呈現出快速發展的嶄新局面。
百余年的風雨,百余年的磨礪,百余年的輝煌。武漢大學正充滿信心,豪邁地邁向美好未來!
部門 | 下屬院系 |
人文科學學部 | 文學院、歷史學院、哲學學院、國學院、外國語言文學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藝術學系 |
社會科學學部 |
信息管理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育科學學院、WTO學院、社會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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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部 |
水利水電學院、電氣工程學院、動力與機械學院、城市設計學院、土木建筑工程學院 |
理學部 |
數學與統計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與分子科學學院、生命科學學院、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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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學學部 |
計算機學院、遙感信息工程學院、電子信息學院、國際軟件學院、測繪學院、印刷與包裝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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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部 |
醫學部、基礎醫學院、口腔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HOPE護理學院、藥學院、第一臨床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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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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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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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仁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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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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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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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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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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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健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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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賢 | |||
中國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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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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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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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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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祖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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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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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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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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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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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資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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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崇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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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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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德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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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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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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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綱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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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福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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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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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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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教學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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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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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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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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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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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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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征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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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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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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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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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以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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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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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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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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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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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功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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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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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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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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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健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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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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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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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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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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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恒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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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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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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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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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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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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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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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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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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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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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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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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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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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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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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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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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鈺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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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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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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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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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紹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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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會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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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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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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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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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曉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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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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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楚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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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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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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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 | |||
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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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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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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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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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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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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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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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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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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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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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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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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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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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林
|
張紹東
|
章曉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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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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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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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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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信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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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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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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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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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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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建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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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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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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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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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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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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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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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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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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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仁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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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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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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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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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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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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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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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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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緒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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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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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恒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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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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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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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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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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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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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茂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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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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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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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才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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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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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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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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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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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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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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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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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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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飛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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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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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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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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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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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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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傳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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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正 | 姜衛平 | 尚永亮 | 沈壯海 | 汪習根 | |
謝丹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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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教學團隊(趙林教授) | 物理基礎核心理論課程教學團隊(姚端正教授) | 衛星導航定位系列課程教學團隊(李征航教授) | 醫學機能實驗學教學團隊(旺暉教授) |
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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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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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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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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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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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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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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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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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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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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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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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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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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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當代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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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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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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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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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態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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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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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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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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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件與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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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基礎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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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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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重點(培育)學科(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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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與行政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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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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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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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語言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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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物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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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學(心血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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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主要招生類型有: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學生:含統考錄取學生、保送生、藝術類考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學生、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稱為農村學生“自強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2.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含通過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錄取學生、澳門保送生、香港免試生、臺灣免試生。
第三條 學校的校名為武漢大學(國標代碼10486),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政編碼:430072)。
第四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七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并對本科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員會要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
招生辦公室設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校教師和干部中遴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參加部分招生形式(專業)的專業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試工作。
第九條 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通過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www.aoff.whu.edu.cn)、武漢大學主頁(www.whu.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眾平臺、招生宣傳材料等途徑發布招生有關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各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優質教育資源享有情況、生源質量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第十一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于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基礎學科或就業形勢好但報考人數少的專業,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對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學校可調整其招生計劃,對其采取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辦法。
第四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十三條 統考錄取學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保送生、藝術類考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學生、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或選拔。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組織省級統考的,還需參加省級統考,并達到合格要求(或標準)。
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按照當年國家及我校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組織對保送生、藝術類各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等進行遴選和考核測試,測試時間、方式、要求及有關事項以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完成計劃采取征集志愿錄取。
根據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我校在一省一市的調檔比例為1:1。
保送生、藝術類專業(不含設計學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的招生計劃及調檔名單由學校向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另行提供。
第十六條 在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報考考生,但提檔人數不超過我校在該省剩余招生計劃數,且只能錄取在尚有空額的專業。
第十七條 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分數為準。對于按照國家政策及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可增加分數投檔的考生,我校認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八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的辦法。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優先錄取;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理工類為數學+綜合,文史類為語文+綜合。
俄語、德語、法語、日語專業要求考生明確填報有外語類專業志愿(除省級招辦另有規定外,口語不做要求);投檔分數相同時,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投檔分數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在江蘇省,我校對普通高考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對獲得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和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以上三類考生的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4C1合格。分專業錄取時,我校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同等條件下,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必測科目等級相同時,按照考生輔助投檔分高者優先錄取。其他類別考生的測試科目等級須不低于江蘇省招辦的有關規定。取得自主招生錄取資格考生的錄取辦法,以當年自主招生簡章為準。
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即“3+3”考試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語文+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語文+數學成績相同時,按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時,根據我校公布的《武漢大學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進行錄取。
在內蒙古自治區,我校實行分數優先(分數清)的錄取辦法。
護理學專業只錄取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該專業在學校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的分數為準,但考生統考成績總分須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線。
第十九條 外國語言文學類各專業只招收本語種和英語語種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非外語類各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并達到相應水平。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據此制定的《武漢大學關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考生須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測試合格證,具體錄取辦法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我校當年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在內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業的定向生只錄取明確填報定向專業志愿的考生,在學校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降低4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但考生的統考成績總分須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一本線。
第二十四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按當年公布的預科招生計劃執行。其高考總分原則上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類投檔線下80分。預科生在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學校根據學生志愿,結合預科培養期間的成績及表現,在預科培養結束前確定專業。預科培養結束,經考核合格,轉入本科學習。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五條 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自強計劃”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六條 華僑及港澳臺地區考生的錄取辦法按聯招辦及學校有關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定向西藏就業學生限招應屆生。
第二十八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不予錄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三十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及各種證件(卡)工本費等費用。武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實行學分制收費,本科生學費分為專業注冊費和課程學分費兩個部分組成,具體標準和辦法按湖北省物價部門的批復執行。
第三十一條 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
按國家有關規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等入學前須先辦理有關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新生入學后需要修改相關信息的,按武漢大學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 新生可根據其高考投檔分數以及在中學階段的表現參加武漢大學新生獎學金的評定。具體評獎辦法按照《武漢大學本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實施。
第三十四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還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五條 藝術類學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護理學專業中通過降分錄取或征集志愿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通過自主招生錄取進校的學生不得轉出錄取專業所屬學院。
第三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武漢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按照《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我校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或相應學位證書。
第三十七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www.aoff.whu.edu.cn,咨詢電話:027-6875 4231,wdzsb@whu.edu.cn,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27-6875 3835。
第七章 違規行為處理
第三十八條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試(考核)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學校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有瀆職、違規、違紀、違法等行為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會同學校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后,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違反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嚴重違背招生誠信、失職瀆職、破壞招生秩序的學校二級單位,學校將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限制招生、暫停招生等處理;并依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政法干警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按照當年教育部等部委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及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簡章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