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Fudan University),簡稱“復旦”,位于上海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選“珠峰計劃”、“111計劃”、“2011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為“九校聯盟”成員、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成員、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成員、環太平洋大學協會成員、21世紀大學協會成員,是一所綜合性研究型的全國重點大學。
復旦大學創建于1905年,原名復旦公學,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創始人為中國近代知名教育家馬相伯,首任校董為國父孫中山。校名“復旦”二字選自《尚書大傳·虞夏傳》名句“日月光華,旦復旦兮”,意在自強不息,寄托當時中國知識分子自主辦學、教育強國的希望。1917年復旦公學改名為私立復旦大學;1937年抗戰爆發后,學校內遷重慶北碚,并于1941年改為“國立”;1946年遷回上海江灣原址;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后,復旦大學成為以文理科為基礎的綜合性大學;1959年成為全國重點大學。2000年,原復旦大學與原上海醫科大學合并成新的復旦大學。
復旦師生謹記“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的校訓,嚴守“文明、健康、團結、奮發”的校風,力行“刻苦、嚴謹、求實、創新”的學風,發揚“愛國奉獻、學術獨立、海納百川、追求卓越”的復旦精神,以服務國家為己任,以培養人才為根本,以改革開放為動力,為實現中國夢作出新貢獻。
復旦大學創建于1905年,原名復旦公學,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創始人為中國近代知名教育家馬相伯。校名“復旦”二字選自《尚書大傳·虞夏傳》中“日月光華,旦復旦兮”的名句,意在自強不息,寄托當時中國知識分子自主辦學、教育強國的希望。1917年復旦公學改名為私立復旦大學;1937年抗戰爆發后,學校內遷重慶北碚,并于1941年改為“國立”;1946年遷回上海江灣原址;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后,復旦大學成為文理科綜合大學;1959年成為全國重點大學。
上海醫科大學創建于1927年,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醫學院校。建院時定名為第四中山大學醫學院,1932年改名為國立上海醫學院,1952年更名為上海第一醫學院,1959年成為全國重點大學,1985年改名為上海醫科大學。
2000年,復旦大學與上海醫科大學合并,成立新的復旦大學,進一步拓寬了學校的學科結構,形成了文理醫三足鼎立的學科格局,辦學實力進一步增強,已經發展成為一所擁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等十個學科門類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2010年,學校有普通本專科生13237人,研究生13851人,留學生3805人(其中攻讀學位的留學生2706人);另有成人教育、網絡教育本專科生16611人。有專任教師2346人,其中高級職稱1538人。
學校現有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35人,其中雙聘院士13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58人、講座教授34人,“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24人。有直屬院(系)28個,設有本科專業70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4個,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154個(其中自設30個,專業學位1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229個(其中自設51個,專業學位10個),并設有29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有11個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9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有國家重點實驗室5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2個,衛生部重點實驗室9個,總后衛生部重點實驗室1個,上海市重點實驗室7個,“985工程”科技創新平臺5個,“985工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7個。
學校已經形成“一體兩翼”的校園格局:即以邯鄲校區、江灣新校區為一體,以楓林校區、張江校區為兩翼。占地面積244.32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149.23萬平方米。此外,學校還擁有中山醫院、華山醫院等10個附屬醫院。
2005年復旦大學百年華誕。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發來賀信,希望復旦大學發揚優良傳統,不斷開拓創新,努力建設成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社會主義綜合性大學,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培養更多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一百多年來,學校在培養人才、創新科技、傳承文明、服務社會方面為國家作出突出貢獻。復旦師生謹記“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的校訓;嚴守“文明、健康、團結、奮發”的校風;力行“刻苦、嚴謹、求實、創新”的學風,發揚“愛國奉獻、學術獨立、海納百川、追求卓越”的復旦精神,為民族的解放和振興,國家的建設和發展,社會的文明和進步作出重要貢獻。
截至2014年,復旦大學有直屬院(系)30個,設有本科專業70個。
復旦大學院系
復旦學院(本科生院) |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醫科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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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研究生院 | |
復旦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 |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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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哲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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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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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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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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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歷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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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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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旅游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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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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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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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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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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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國家保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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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計算機科學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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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物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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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化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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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高分子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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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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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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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軟件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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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材料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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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力學與工程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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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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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基礎醫學院 |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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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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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護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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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國際文化交流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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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社會科學基礎部 | 復旦大學體育教學部 |
復旦大學藝術教育中心 | 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 |
復旦大學分析測試中心 | 復旦大學實驗動物科學部 |
復旦大學放射醫學研究所 | 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
復旦大學中國歷史地理研究所 | 復旦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 |
復旦大學現代物理研究所/核科學與技術系 | 復旦大學神經生物學研究所 |
復旦大學發育生物學研究所 | 復旦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 |
復旦大學先進材料實驗室 | 復旦大學專用材料與裝備技術研究院 |
復旦大學生物醫學研究院 | 復旦大學腦科學研究院 |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 復旦大學文史研究院 |
復旦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
復旦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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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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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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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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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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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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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浦東醫院(籌) |
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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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金山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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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上海市第五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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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上海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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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華東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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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復旦大學有教職工5800人,其中專任教師2700人。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36人,其中專職院士23人,博士生導師近660余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講座教授106人,復旦大學杰出教授3人、特聘教授10人,“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30人,“973”首席科學家6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33人。
兩院院士
師資隊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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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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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科學院院士(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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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和生(數學)李大潛(數學)洪家興(數學)楊福家(物理)
王 迅(物理)陶瑞寶(物理)郝柏林(物理)吳浩青(化學)楊玉良(化學)
江 明(化學)趙東元(化學)楊雄里(生物)沈自尹(醫學)王正敏(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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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工程院院士(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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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灝珠(醫學)顧玉東(醫學)湯釗猷(醫學)聞玉梅(醫學)周良輔(醫學)
王威琪(生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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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聘科學院院士(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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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芷生(環境)陳凱先(藥學)干福熹(信息)何積豐(信息)賀福初(生物)
賀 林(生物)黃春輝(化學)林國強(化學)陸汝鈐(信息)彭實戈(數學)
沈學礎(物理)趙國屏(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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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聘工程院院士(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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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滇元(信息)胡思得(物理)陸道培(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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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職院士(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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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步青(數學)陳建功(數學)謝希德(物理)盧鶴紱(物理)周同慶(物理)
顧翼東(化學)鄧景發(化學)談家楨(生物)陳望道(社科)譚其驤(社科)
黃家駟(醫學)陳中偉(醫學)谷超豪(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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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教師
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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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優秀教師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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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杰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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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谷孫,章培恒,裘錫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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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特聘資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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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義華,劉放桐,童兵,?王水照?,周振鶴,朱維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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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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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紅,魏慶義,馮建峰,谷迅,沈健,沈文輝,王城, 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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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首席科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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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東,?董競成?,賀林,蔣新國,金力,金曉峰,金亞秋,馬蘭,湯其
王明貴,吳曉暉,楊雄里,楊玉良,楊芃原,于文強,朱劍虹,?朱依諄?,資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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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復旦大學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5個,博士點154個,碩士點229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4個。并設有29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有11個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9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3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上海市重點學科20個。
復旦大學國家重點學科
一級學科 | ||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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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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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語言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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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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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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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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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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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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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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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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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醫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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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科 | ||
產業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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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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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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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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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地理學
|
中國近現代史
|
計算機軟件與理論
|
內科學(心血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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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學(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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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學(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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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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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病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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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醫學與核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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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學
|
眼科學
|
耳鼻咽喉科學
|
婦產科學
|
腫瘤學
|
流行病學與衛生統計學
|
藥劑學
|
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
哲學 | 理論經濟學 | 應用經濟學 | 法學 | 政治學 |
社會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 | 中國語言文學 | 外國語言文學 | 新聞傳播學 | 考古學 |
中國史 | 世界史 | 數學 | 物理學 | 化學 |
生物學 | 生態學 | 統計學 | 光學工程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 | 軟件工程 |
基礎醫學 | 臨床醫學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中西醫結合 | 藥學 |
護理學 |
口腔醫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工商管理 | 公共管理 |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科類 |
---|---|---|---|
1 | 0501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本科 |
2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本科 |
3 | 0101 | 哲學類 | 本科 |
4 | 0701 | 數學類 | 本科 |
5 | 0503 | 新聞傳播學類 | 本科 |
6 | 030101K | 法學 | 本科 |
7 | 0201 | 經濟學類 | 本科 |
8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本科 |
9 | 0701 | 數學類 | 本科 |
10 | 0503 | 新聞傳播學類 | 本科 |
11 | 030101K | 法學 | 本科 |
12 | 0201 | 經濟學類 | 本科 |
13 | 0501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本科 |
14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5 | 0701 | 數學類 | 本科 |
16 | 0503 | 新聞傳播學類 | 本科 |
17 | 030101K | 法學 | 本科 |
18 | 0201 | 經濟學類 | 本科 |
19 | 080902 | 軟件工程 | 本科 |
20 | 0501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本科 |
21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本科 |
22 | 0601 | 歷史學類 | 本科 |
23 | 0101 | 哲學類 | 本科 |
24 | 0701 | 數學類 | 本科 |
25 | 082201 | 核工程與核技術 | 本科 |
26 | 030101K | 法學 | 本科 |
27 | 0201 | 經濟學類 | 本科 |
28 | 0501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本科 |
29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本科 |
30 | 0601 | 歷史學類 | 本科 |
31 | 0101 | 哲學類 | 本科 |
32 | 0701 | 數學類 | 本科 |
33 | 0503 | 新聞傳播學類 | 本科 |
34 | 030101K | 法學 | 本科 |
35 | 0201 | 經濟學類 | 本科 |
36 | 0501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本科 |
37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本科 |
38 | 0601 | 歷史學類 | 本科 |
39 | 0101 | 哲學類 | 本科 |
40 | 0701 | 數學類 | 本科 |
41 | 0503 | 新聞傳播學類 | 本科 |
42 | 030101K | 法學 | 本科 |
43 | 0201 | 經濟學類 | 本科 |
復旦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首批建設“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的高校之一。復旦大學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醫學院校。2017年復旦大學本專科招生繼續采用復旦大學(國標代碼10246)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標代碼19246)兩個招生代碼,并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本專科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統一為“復旦大學”。
一、招生總則
(一)復旦大學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立德樹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指導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等文件要求,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切實做好2017年招生考試工作。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復旦大學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三)復旦大學的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最適合復旦大學人才培養的優秀學生。
二、機構設置
(一)復旦大學校長辦公會是學校招生制度、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機構。
(二)復旦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招生過程中的計劃落實與調整、選拔測試方案制定、錄取標準確定與結果審核等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三)復旦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各種招生方案及其實施辦法等提出咨詢意見與建議。
(四)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復旦大學組織和實施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承擔與招生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學校各類本專科生的招生宣傳、咨詢、選拔與錄取任務。
(五)復旦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對招生管理部門和招生人員履行職責、執行制度情況進行監督。
三、招生計劃
我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地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和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17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經教育部批準,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復旦大學(國標代碼10246)錄取的新生(除特別說明限制轉專業外),可在進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標代碼19246)錄取的新生(除特別說明限制轉專業外),進校后申請轉專業的范圍限于醫學類專業。
四、錄取規則和程序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的錄取程序:
1. 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見第九條)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 以專業級差分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終確定的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3. 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二)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招辦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
(三)我校外語類專業只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同時要求考生參加生源地省招辦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并成績合格。
(四)實施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
(五)在江蘇省,報考復旦大學(國標代碼10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專業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AA+,報考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標代碼19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專業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AA。高校專項“騰飛計劃”、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和報考提前批招生專業的江蘇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BB。
五、提前批次錄取政策
(一)復旦大學(國標代碼10246)的核工程與核技術、保密管理、航空航天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俄語、朝鮮語、法語、德語、日語、西班牙語及試驗班招生大類(部分省市),及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標代碼19246)的法醫學、護理學(含助產士方向)、醫學試驗班(部分省市)等專業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且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鑒于專業培養的特殊性,提前批次錄取至保密管理、俄語、朝鮮語、法醫學、護理學(含助產士方向)專業的考生,入學后不實行校內轉專業政策。
(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承擔“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學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愿、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錄取。
六、綜合評價錄取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教育部批準,我校繼續在上海市、浙江省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和《復旦大學2017年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執行。
七、自主招生錄取政策
(一)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高校自主招生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8號)等文件精神,經教育部批準,我校繼續實施自主招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執行。
(二)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1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等文件精神,經教育部批準,我校繼續實施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農村學生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即“高校專項計劃”),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7年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招生簡章》執行。
八、其他招生項目錄取政策
(一)我校繼續招收保送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復旦大學2017年外語類保送生體驗營招生簡章》等文件要求執行。
(二)我校繼續招收澳門保送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7年澳門地區保送生招生簡章》執行。
(三)我校繼續招收臺灣免試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免試生招生簡章》執行。
(四)我校繼續招收香港免試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7年香港地區免試生招生簡章》執行。
(五)我校繼續通過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考試招收港澳臺僑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我校繼續招收高水平藝術團,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執行。
(七)我校繼續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復旦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九、加分政策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后投檔,并可與我校優惠錄取政策疊加。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后投檔,但所加分值不計入專業錄取排序。
十、錄取體檢標準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收費標準和獎助學措施
(一)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各專業預收標準:
1. 大部分本科專業5000-6500元/學年?人,軟件工程專業四年學費總計31000元/人;
2. 高職:7500元/學年?人。
(二)住宿費:按實際住宿條件收取,約1200元/學年?人。
(三)綜合資助平臺:我校提供獎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經濟資助平臺,同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并提出申請的學生能獲得不同方式的資助,以助其完成學業。
十二、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方案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復旦大學監察處監督。
監察處電話:021-6564 2601,郵箱:jiancha@fudan.edu.cn。
十三、咨詢及聯系方式
復旦大學地址:上海市邯鄲路220號(郵編200433)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地址:上海市醫學院路138號(郵編200032)
咨詢熱線:021-5566 6668
招生傳真:021-5566 4345
學校主頁:www.fudan.edu.cn
招生網站:www.ao.fudan.edu.cn
招生郵箱:admission@fudan.edu.cn
十四、本章程由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