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Tongji University),簡稱“同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歷史悠久、享有盛譽的中國著名高等學府,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也是收生標準最嚴格的中國大學之一;是“2011計劃”、“珠峰計劃”、“卓越工程師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111計劃”、中美“10+10”計劃入選高校;是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合作聯盟、國際設計藝術院校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卓越大學聯盟、中俄工科大學聯盟、中歐工程教育平臺、同濟—伯克利工程聯盟成員,為中管副部級院校。
同濟大學的前身是1907年德國醫生埃里希·寶隆在上海創辦的德文醫學堂;翌年改名同濟德文醫學堂;1912年與創辦不久的同濟德文工學堂合并,更名為同濟德文醫工學堂;1917年由華人接辦,更名為私立同濟醫工專門學校;1923年正式定名同濟大學;1927年成為國立同濟大學,是中國最早的七所國立大學之一。
同濟大學始終把培養拔尖創新人才作為崇高使命和責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學家、教育家、社會活動家、企業家、醫學專家和工程技術專家,校友中當選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的有140余人。
截至2016年12月,同濟大學設有38個學院(系)和二級辦學機構,7家附屬醫院,5所附屬中學;有全日制本科生17228人,碩士研究生13864人,博士研究生4717人,另有攻讀學位外國留學生3566人;學校占地面積約3850畝;紙本圖書400余萬冊。
同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她創建于1907年,早期為德國醫生在上海創辦的德文醫學堂,取名"同濟"意蘊合作共濟。1912年增設工學堂,1923年被批準改名為大學,1927年正式定為國立同濟大學。抗戰期間曾內遷經浙、贛、滇入川,1946年回遷上海并發展為以擁有理、工、醫、文、法五大學院著稱海內外的綜合性大學。1952年院系調整后,同濟大學成為國內土木建筑領域最大、專業最全的工科大學。1978年經中央批準恢復對德交流,在中科院學部委員李國豪校長領導下實行“兩個轉變”,即由土木為主的理工科大學向理工為主的多科性大學轉變,由國內普通高校向作為中外文化交流“窗口”之一的國際性大學轉變,從而迅速恢復和發展成為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經、管、文、法各具特色的多科性大學。1995年實現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1996年并入了原上海城市建設學院和上海建筑材料工業學院,被國務院領導贊為高校體制改革中的"同濟模式"。2000年4月又與上海鐵道大學合并,組建成新的同濟大學。目前是一所擁有理、工、醫、文、法、哲、經濟、管理、教育9大學科門類的綜合性大學。作為研究型大學,學校是首批被國務院批準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作為全國重點大學,學校被列入國家財政立項資助的"211工程"和國家教育振興行動計劃與地方重點共建的高水平大學行列。
同濟大學現有建筑與城市規劃、土木工程、經濟與管理、電子與信息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外國語、人文、法政、材料科學與工程、機械工程、醫學、理學、交通運輸、汽車、海洋與地球科學、生命科學與技術、航空航天與力學、傳播與藝術、女子學院及軟件學院等學院,還建有繼續教育、高等技術、職業技術教育、國際文化交流、網絡教育、汽車營銷及電影學院等,學校還設有經中德政府批準合作培養碩士研究生的中德學院、與法國巴黎高科大學集團合作舉辦的中法工程和管理學院等。目前學校共有82個本科專業、218個碩士點、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博士授權點94個,16個博士后流動站,全日制學生近4萬人,教學科研人員4200多人,其中有中科院院士6人,工程院院士7人,教授等正高級職稱者830多人,副教授等副高級職稱者1470多人。作為國家重要的科研中心之一,學校有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26個。學校還設有6個附屬醫院和3個附屬學校。
同濟大學在長期辦學中形成了以“嚴謹、求實、團結、創新”為校訓和“同舟共濟、自強不息”的同濟精神,逐步形成自身的五大辦學優勢:歷史悠久、學風嚴謹、師資實力雄厚的傳統優勢;建筑、土木、海洋、環境、車輛、交通等水平居先的學科優勢;博采眾長,對德(歐)交往"窗口"的國際交流優勢;立足上海、緊密結合國際化大都市發展的地域優勢;直屬中央、服務于全國經濟建設主戰場的建制優勢。
近年來同濟大學正在探索并逐步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現代教育思想和辦學理念。以本科教育為立校之本,以研究生教育為強校之路。確立“知識、能力、人格”三位一體的全面素質教育和復合型人才培養模式。堅持“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國際交往”四大辦學功能協調發展,努力強化服務社會的功能,實現大學功能中心化。以國家科技發展戰略和地區經濟重點需求為指針,促進傳統學科高新化、新興學科強勢化、學科交叉集約化。與產業鏈緊密結合,形成優勢學科和相對弱勢學科互融共進的學科鏈和學科群,構建綜合性大學的學科體系。在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貢獻的過程中,爭取更多的“單項冠軍”,提升學校的學術地位和社會聲譽。
同濟大學校園占地面積4000多畝,分四個校區,四平路校區位于上海市四平路,滬西校區位于上海市真南路,滬北校區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嘉定校區位于安亭上海國際汽車城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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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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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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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人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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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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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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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語言文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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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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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醫學院 |
基礎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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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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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醫學院 | 臨床醫學一系 | |
臨床醫學二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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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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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四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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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五系 | |
同濟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生物信息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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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醫藥與技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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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與細胞生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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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理學部 | 海洋與地球科學學院 | 航空航天與力學學院 |
物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 數學系 | |
化學系 | ||
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
建設管理與房地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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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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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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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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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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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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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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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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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與行政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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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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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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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與公共事務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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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 |
建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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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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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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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設計與藝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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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土木工程學院 |
建筑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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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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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與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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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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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工程與防災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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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測繪與地理信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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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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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制造技術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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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與理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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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電子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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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調及燃氣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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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能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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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與熱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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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工程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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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基礎教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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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汽車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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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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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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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學與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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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與通信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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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與技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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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術與計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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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MS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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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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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軟件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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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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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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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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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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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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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基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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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非金屬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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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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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基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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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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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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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化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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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道路與機場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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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管理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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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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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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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與鐵道工程系 | ||
同濟大學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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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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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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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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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德預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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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德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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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英語教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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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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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中德學院 | ||
同濟大學鐵道與城市軌道交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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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輛研究所 | 制動技術研究所 |
輪軌關系研究所 | 電力牽引控制研究所 | |
動車技術與裝備研究所 |
截至2013年12月,學校擁有專任教師2786人,其中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855人,中國科學院院士7人,中國工程院院士7人,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2人,美國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瑞典皇家工程科學院外籍院士1人。中組部“千人計劃”學者(含青年千人計劃)55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30人,“973項目”首席科學家(含國家重大基礎研究計劃)22人,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34人,國家級教學名師5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群體3個,教育部創新團隊7個,國家級教學團隊6個。
類別 | 院士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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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院士(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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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品先、孫鈞、姚熹、鄭時齡、裴鋼、周興銘、葛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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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院院士(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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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海帆、李同保、郭重慶、戴復東、范立礎、沈祖炎、盧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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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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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鋼、汪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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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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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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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皇家工程科學院外籍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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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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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建筑師協會榮譽院士(4人) | 羅小未,鄭時齡,吳志強,常青 |
法國建筑科學院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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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時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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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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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慕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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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名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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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計劃 | 楊志剛 | 李榮興 | 戴曉虎 | 周孟初 | 林峰 |
吳俊 | 張紅軍 | 黃文銳 | 彌永利 | 朱建文 | |
張永和 | 房健民 | 翁志萍 | 孫毅 | 李保文 | |
張偉賢 | 鄭加麟 | 章桐 | 項曉東 | 董平 | |
崔玉軍 | 張傳倫 | 劉小樂 | 趙生捷 | 時東陸 | |
文學軍 | 居金良 | Herbert.Mang | 莊司俊明 | 李菁 | |
長江學者 |
孫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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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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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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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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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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翦知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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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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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爭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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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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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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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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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義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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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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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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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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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山 |
童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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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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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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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公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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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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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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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Span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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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Oh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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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松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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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紹榮 | 孫周興 | 林欣 | 韓杰 | 黃宏偉 | |
杰出青年 |
陳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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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松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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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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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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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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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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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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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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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明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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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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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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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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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九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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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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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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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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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寶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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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光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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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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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莊 | |
田陽 | 童小華 | 高紹榮 | 顧明 | 裴鋼 | |
翦知湣 | 呂西林 | 陳義漢 | 孫立軍 | 王占山 | |
孫方霖 | 李杰 | 潘衛慶 | 陳銀廣 | ||
青年千人 | 王啟剛 | 沈士蕙 | 董華 | 顧榮鑫 | 鐘錦強 |
孫衍剛 | 毛志勇 | 黃佳 | 裴艷中 | 李偉 | |
黃曉東 | 陳建軍 | 田志新 | 葉昕 | 肖飛鵬 | |
徐曉翔 | 鄭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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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重點學科 | ||||
一級 學科代碼 |
一級 學科名稱 |
二級 學科代碼 |
二級學科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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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3個 | 0813 | 建筑學(含4個二級) | 081301 | 建筑歷史與理論 |
081302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 |||
081303 | 城市規劃與設計(含: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 | |||
081304 | 建筑技術科學 | |||
0814 | 土木工程(含6個二級) | 081401 | 巖土工程 | |
081402 | 結構工程 | |||
081403 | 市政工程 | |||
081404 | 供熱、供燃料、通風及空調工程 | |||
081405 | 防災減災工程與防護工程 | |||
081406 | 橋梁與隧道工程 | |||
0823 | 交通運輸工程(含4個二級) | 082301 | 道路與鐵道工程 |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與控制 | |||
082303 |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 | |||
082304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
二級學科 國家重點學科7個 | 070704 | 海洋地質 | ||
080104 | 工程力學 | |||
080203 | 機械設計及理論 | |||
080502 | 材料學 | |||
081101 |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 | |||
081601 | 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 | |||
083002 | 環境工程 | |||
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培育)3個 | 070101 | 基礎數學 | ||
070205 | 凝聚態物理 | |||
080204 | 車輛工程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同濟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同濟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學校地處上海市,本科教學主要在四平路校區(四平路1239號)和嘉定校區(曹安公路4800號)開展。
第三條? 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同濟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知識、能力、人格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選拔。
第五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同濟大學招生委員會為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領導機構,下設招生領導小組、招生監督小組和招生辦公室,招生委員會閉會期間,招生領導小組行使招生委員會職權。
第七條? 招生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各省招生工作組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戰略及規劃,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對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出戰略決策和安排,審議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監督招生工作。
第八條? 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分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紀委、監察處的校黨委副書記擔任,其他成員包括學校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教務處、紀委、監察處和招生辦公室等部門領導。負責招生工作的統籌、指導、協調、審核、監督等工作,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對具體招生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法進行集體決策。
第九條? 招生監督小組組長由紀委書記擔任,成員包括紀委、監察處、學生處等部門領導。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過程中的紀律監督和監察工作。
第十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實施。
第十一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組建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在招生辦公室領導下開展招生宣傳及咨詢等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 同濟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同濟大學面向全國招生,為促進區域、城鄉間考生入學機會公平,我校統籌考慮各地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及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計劃的基礎上,結合學校辦學定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同濟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于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招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注: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含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招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專業錄取時,對投檔成績中含省級招辦認定符合教育部政策的加分,我校最多認可20分(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體育特長和藝術特長加分。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臺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錄取標準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我校專業錄取規則: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八條規定進行調整,依據調整后的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
成績相同的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規則錄取:
1.成績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相同的考生,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成績相同、專業志愿順序相同且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注:上海市成績相同、專業志愿順序相同且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滿足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相應的科類或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愿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
第二十一條?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仍不足的情況下,則將剩余計劃調劑至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 錄取過程中,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往屆生、應屆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三條?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港澳臺僑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以及我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并作為我校高考錄取工作的依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采用按學分收取學費的收費政策:普通本科專業每年預收5000元,其中建筑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每年預收600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預收10000元;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每年預收6500元,三、四年級每年預收16000元;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年預收15000元。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標準不同,一般為每學年600-1200元。
第二十七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同濟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制定相應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同濟大學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四平路校區,郵編200092)
招生咨詢電話:021-65982643,傳真電話:021-65981513,電子郵箱:tjzsb@tongji.edu.cn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bkzs.tongji.edu.cn
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1-65980710,電子郵箱:jcc@tongj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