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簡稱“北師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選國家“珠峰計劃”、“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設有研究生院,是一所以教師教育、教育科學和文理基礎學科為主要特色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的前身是1902年創立的京師大學堂師范館;1908年,改稱京師優級師范學堂,獨立設校。1912年,改名為北京高等師范學校。1923年,學校更名為北京師范大學,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所師范大學。1931年,北平女子師范大學并入北京師范大學。1950年,毛主席為北京師范大學親筆題寫校名;1952年,輔仁大學并入北京師范大學。2002年百年校慶之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北京市決定重點共建北京師范大學;2002年5月,北京市第九次黨代會將北京師范大學列入支持建設的世界一流大學的行列。
清代末年建校以來,北京師范大學始終同中華民族爭取獨立、自由、民主、富強的進步事業同呼吸、共命運,在“五·四”、“一二·九”等愛國運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李大釗、魯迅、梁啟超、錢玄同、吳承仕、黎錦熙、陳垣、范文瀾、侯外廬、白壽彝、鐘敬文、啟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名師先賢曾在此弘文勵教。學校秉承“愛國進步、誠信質樸、求真創新、為人師表”的優良傳統和“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校訓精神,形成了“治學修身,兼濟天下”的育人理念。
北京師范大學是一所以教師教育、教育科學和文理基礎科學為主要特色的著名學府。2002年9月8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建校100周年慶祝大會。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出席慶祝大會。江澤民同志在會上充分肯定了百年北師大的辦學成就,并強調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大力推進教育創新。面向新世紀,北京師范大學確立了建設綜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學的奮斗目標。
100年以前,清末戊戌變法因“需材孔亟”,開啟民智,改變中國屢受列強欺凌的狀況,在當時中國最高學府和最高教育行政機關的京師大學堂設立了師范館,成為北京師范大學的前身和中國高等師范教育的發端。
百余年的文化積淀,百余年的開拓進取。在一個多世紀的辦學歷程中,北京師范大學形成了以對祖國未來和民族命運的高度責任感為核心的“愛國進步、誠信質樸、求真創新、為人師表”的優良傳統和“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校訓。今天的北京師范大學,學科門類齊全、名師名家薈萃、研究實力雄厚、對外交流廣泛、教學質量領先,是國家的重要人才培養基地、學術研究前沿、文化交流窗口和新知識、新思想、新理論的搖籃。北京師范大學以輩出的人才和不斐的實力,穩居全國高校前列。
北京師范大學始終堅持以內涵發展為主的道路。本科生教育與研究生教育并重,學校正在以本-研貫通教育體系培養社會和科學發展需要的各類高層次人才。2003年招收本科生2107名,研究生3300名,是我國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重要培養基地。2003屆畢業生中有50%以上繼續攻讀本校和國內外重點高校和科研機構研究生,其余的畢業生主要進入科研機構、大專院校、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新聞出版、重點中學等部門工作。人才培養是高校工作的中心,而學科是人才培養的重要基礎,學科實力是高素質高水平人才培養的保證。接受高等教育,選好大學重要,選好學科專業更為重要。北京師范大學高度重視學科建設,形成了學科綜合、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學科新布局。
●?2002年8月,教育部和北京市政府簽署了重點共建北師大的協議,北師大成為繼北大、清華、復旦、南大等之后第10個列入國家重點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知名高水平大學行列的高校。
●?擁有自然科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管理科學、教育科學、語言科學、技術科學、新型工程科學等的綜合大學。
●?有54個本科專業,127個碩士學位授權點,69個博士學位授權點,14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6個博士后流動站,博士點學科數居全國高校前列。
●?教育部首批授予的擁有自主設置本科專業權限的6所大學之一。
●?在2001年全國重點學科評審中,教育學、環境科學名列榜首;系統理論是全國高校同類學科中唯一的重點學科。2003年本科專業排名,中文、教育、心理列全國第一,歷史、舞蹈、地理、數學、物理等列全國前位。
●?擁有國家重點學科16個,其中人文科學3個,社會科學6個,理科?6個,工科1個,重點學科總數、重點學科在學校學科中的比例數均居全國高校前列。重點學科有: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理論物理、自然地理學、細胞生物學、生態學、系統理論、環境科學、馬克思主義哲學、民俗學、教育學原理、教育史、比較教育學、教育技術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文藝學、中國古代史。●?擁有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14名:黃祖洽、王梓坤、孫儒泳、劉伯里、劉若莊、劉昌明、張新時、林學鈺、李小文、王永炎、陳木法、鄭光美、王乃彥、劉鴻亮。
●?資深教授啟功、何茲全、趙光賢、陶大鏞等在各自的學科領域內造詣深厚,蜚聲學林。
●?擁有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8名,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7名,還有近百名優秀中青年學者入選總理基金、百千萬工程、跨世紀人才等國家、教育部優秀人才計劃。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1人、學科評議組成員13名,居全國高校第6位。
●?全校專任教師1200余人,其中教授373人、副教授521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占52%。北京師范大學所擁有的一流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已經受到學術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社會的肯定。
●?2001年國家級教學成果評獎中,獲一等獎2項,二等獎8項,居全國高校第4位;北京市教學成果評獎43項,獲獎總數僅次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
●?有國家文科人才培養基地2個,國家理科人才培養基地5個,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人才培養基地1個。國家對外漢語教學人才培養基地1個。
●?有126個科研及基礎教學實驗室、11個語言實驗室,25個可供學生學習用的計算機房。
●?數字化大學初見成效,校園網已通入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作為全國教育中心館之一的學校圖書館館內藏書290余萬冊,數字圖書館已將全校師生與互聯網資源緊緊地連為一體。●?在教育部建設的全國101個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有6個建在北師大,列全國高校第4位。
●?有國家重點(聯合)實驗室和國家專業實驗室各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6個、北京市重點實驗室5個。
●?擁有教育部唯一的高校蛋白質組學研究院,還有教育部工程中心、網上合作研究中心、國家大學科技園等。
●?在研“973”、“863”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國家級縱向項目近160項,其中作為首席科學家主持的“973”項目4項,居全國高校前位。
●?1999年獲國家級獎勵62項,總數居當年全國高校排名第2位。2000年獲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1項、中國高校自然科學獎一等獎1項;2002年SCI收錄論文344篇,列全國高校前列。
●?文科年科研經費近4000萬元;理科年科研經費逾億元。●?與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近百所海外大學及一批國際組織建立了經常性的交流與合作關系。
●?一些院系已與歐美高校建立聯合人才培養合作,學生可獲兩校畢業證書。
●?每年派出教師和學生近千人。
●?每年在校長短期外國留學生2000余人,留學生數穩居全國高校前4名。
●?每年有200多名外國專家在校內任教、講學。
●?學生參加國際競賽、互換學習的機會日益增多。
北京師范大學二級院系詳細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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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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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漢語文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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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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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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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化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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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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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數學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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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環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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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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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地理學與遙感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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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核科學與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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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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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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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物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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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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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繼續教育與教師培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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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天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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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資源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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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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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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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體育與運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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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心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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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系統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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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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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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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3年8月,學校有校本部教職工近3300人,其中專任教師近2100人,具有高級職稱、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海外學歷的教師所占比例居于中國高校前位。該校擁有兩院院士8人、雙聘院士12人,榮譽教授2人、資深教授5人,長江學者特聘教授22人、講座教授3人,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首席專家34人次,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32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0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1人、學科評議組成員16人,教育部跨世紀和新世紀人才154人,國家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7人,國家級創新研究群體4個、教育部和外專局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群體3個。
國家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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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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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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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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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語言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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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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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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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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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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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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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理論與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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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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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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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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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胞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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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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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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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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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濟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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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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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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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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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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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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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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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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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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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與影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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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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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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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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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態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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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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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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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北京師范大學章程》,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北京師范大學。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重點大學、“211工程”、“985工程”學校。
第三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北京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五條?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校內相關機構、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北京師范大學組建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是我校境內外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最高組織機構,負責制定學校各類學生招生規劃,學校招生政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七條 北京師范大學成立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我校境內外本科生的招生工作。遵循“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的原則,主要承擔學校招生章程、各特殊類型招生辦法、招生計劃、初審資格考生名單、合格資格考生名單、機動計劃使用原則等事項的審議和決策。
第八條?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為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的執行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認真執行并落實學校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小組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決議和工作要求;積極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完成教育部、北京市和學校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北京師范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條?北京師范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結合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來源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學校按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機動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
第十一條?錄取規則
1.?按各省級招辦確定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政策加分)調檔。原則上,調檔比例在教育部規定范圍內根據生源情況確定。
2.?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AB+。浙江、上海考生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中須有一門符合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3.?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愿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存在分數級差,第一與第二專業志愿間級差為2分,第二與第三專業志愿間級差為1分,其余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即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可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專業錄取。
4.?對于進檔考生,在等效分(實考分減去專業級差后的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高考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瀚德實驗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文綜(理綜)分數安排錄取,其余各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分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分數錄取。在江蘇,等效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先比較選考科目等級,再按上述順次比較相關科目成績。浙江、上海的排序規則按省招辦規定執行。學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參考。
5.?報考英語、日語和俄語專業的考生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須為英語,英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省級招辦組織的英語口試且成績合格。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瀚德實驗班)和法學(瀚德實驗班)的考生全國統考外語成績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6.?在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批次中,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保證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按照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批次中,第一次投檔生源不足時,按上述規則征集志愿、調整剩余計劃。
7.?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8.?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浙江、上海不限選考科目)。在投檔成績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類、同科類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合并一、二本的省份及上海市為自主招生參考線,浙江為一段線)80%,體育專業考試成績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另,對于國家專項計劃考生,文化課成績和體育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線,并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9.?獲得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和高校專項計劃入圍資格考生的錄取,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2017年有關招生簡章(辦法)和簽訂的協議執行。
10.?為選拔職業信念堅定、樂教適教的優秀新生接受師范生免費教育,我校2017年繼續在個別省份(見省招辦公布信息)實施“免費教育師范生入校選拔”試點:入學一個月內,經新生個人自愿申請,學校專家組考核合格,省級教育廳同意,即可轉為免費教育師范生,其余新生作為非師范生在原錄取專業學習。
11.?體檢標準按我校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制定的《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執行。
12.?學制4年,學費:藝術類專業8000-10000元/學年;外語類專業6000元/學年;其他專業4800—5400元/學年。聯系電話:010-58807962。網址:www.bnu.edu.cn。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十二條?根據 “應助盡助”、“資助育人”的資助原則,對我校經過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有償資助與無償資助相結合的模式:
1. ?無償資助:因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而無償提供給學生的經濟資助,包括各類獎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
2. ?有償資助:因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而提供給學生、但需要學生償還或付出勞動方可獲得的經濟資助,包括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和校園地)、勤工助學、貸學金等。
主要資助項目:新生“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各級各類助學金等。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相關政策作相應修訂。